7月13日,保山市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32次党组(扩大)会,通报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情况并作出承诺。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玉奇主持会议,并通报了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代表院党组对整治效果作出政治承诺。其他班子成员依次结合分管工作,通报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作出承诺。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查缺补漏,在学习教育、线索核查、建章立制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教育整顿取得实效。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持续深化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贯彻落实好。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切实发挥作用,负起各自责任,持续推进教育整顿。各工作专班要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承诺践诺再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承诺事项,认真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担负起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全体检察人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逐项进行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三是线索核查再加速。紧盯线索清零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处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日常监督,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依纪依法依规处置各类问题线索。四是长效机制再健全。找准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把“当下治”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本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举措,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