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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1日,保山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三周年来的工作情况,发布5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永国,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陈礼华,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夏润光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网、云南法制报、保山广播电视台、保山日报社、保山新闻网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家行政单位,以及公益保护志愿者、人民监督员代表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钱永国介绍了新闻发布会背景和《决定》实施三年来保山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保山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以维护公益为目标,以专项监督为抓手,依法积极稳妥探索《决定》授权的相关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7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69件,检察建议完成整改率为99.30%;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4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6件,移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通过公益诉讼,一批受到损害的公共利益得到保护和修复,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积极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生态文明建设目标,重点关注破坏山水林湖草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用“检察蓝”点缀起保山绿水青山的魅力画卷。三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306件,起诉38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1900余亩,整治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户22户,清理生活垃圾500余吨,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0余万元。与生态环境、林草、水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全力推进 “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的协作配合,助力解决河道行洪、岸线保护和水生态破坏等问题,推动涉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良性互动,为河湖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共办理涉“三江”水域非法网箱养鱼、非法采砂、违法占用河道、水生生物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50件;以国家重点名录动植物保护、珍贵濒危动植物及制品交易、外来物种防控管理、栖息地保护等为工作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涉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案件85件。2021年,隆阳区检察院针对“红火蚁”危害生物多样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政府安排150万元经费推进阻截防控工作,开展联防联治,有效阻击了红火蚁疫情在本地的扩散,保护生态安全。


全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聚焦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畜禽屠宰检验检疫、散装白酒、直饮水安全、网络食品安全、抗(抑)菌制剂违法添加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理力度,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26件。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废弃口罩收集处置等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2022年,结合最高检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督办工作,对药品零售店、母婴店等销售的该类产品进行了抽样调查,针对发现的产品说明书不规范,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作用,部分产品经检测存在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问题,督促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共同推进“消”字号产品市场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昌宁县检察院针对辖区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市场普遍存在的不合法、不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有效规范了生产经营市场。


积极稳妥推进《决定》授权相关领域公益诉讼。紧紧围绕《决定》授权的相关领域,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三年来,共立办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7件,其中,涉及英烈保护24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50件、安全生产23件、交通安全54件、消防安全5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10件、未成年人保护7件、军人荣誉保障2件、其他53件。在七个方面拓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一是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针对农村私自销售散装汽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部分液化石油燃气在生产、运输、经营环节存在的风险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或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督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积极探索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泊车APP信息等存在的依法不予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被公示的情形,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撤回并修改正在公示的个人信息,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三是让爱无“碍”,助推无障碍设施建设。针对一些地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不全、被占用等问题,开展“无障碍设施保护”专项活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整治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隆阳区检察院针对盲道的现状、行政监管权责范围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召开了听证会,与参会人员积极交流意见,对盲道的“建、管、护、用”提供了有效指引。四是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针对未成年人到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饮酒消费,导致刑事和治安案件频发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履行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管理,多部门联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烟酒、彩票售卖点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放置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警示标志,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洁净环境。五是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红色资源保护。积极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全面充分履职保护红色资源,以检察担当和检察作为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基因。保山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发了《保山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协作机制,推进烈士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各基层检察院针对烈士陵园管理不到位、烈士纪念设施破损、烈士散冢管理不善、信息登记不全等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设施修缮、烈士信息登记管理等工作,为共同推进烈士保护提供检察助力。六是深入开展涉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针对现役军人家庭未悬挂“军人家庭”光荣牌等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及时为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幸福感,切实为强军兴军、强边固防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七是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形成保护合力。通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活动,对我市部分“传统村落”和历史文物存在的传统村落风貌受损、历史文物保护不善、消防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亮出检察“保护盾”,在大量实地走访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方式向各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对受到损害的传统村居风貌进行维修维护,积极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卫生、消除火灾隐患、强化文物保护等工作,以实际成效助力保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




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媒体记者关心的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决定》、公益诉讼工作如何接受监督、公益诉讼拓展领域做了哪些工作、社会公众如何参与公益诉讼等问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市检察院相关领导进行了解答。




下步工作中,保山检察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持续落实好《决定》,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优势,更加主动融入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为推进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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