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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交通事故致伤骗取医保 从受害者变犯罪嫌疑人
时间:2024-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吴某因交通事故致伤,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在住院过程中,吴某在明知有第三方责任不能使用医保基金报销的情况下,故意和妻子隐瞒并编造住院的原因,谎称摔倒入院,违法违规报销医保基金,骗取医保待遇,造成医保基金损失一万余元。

事发于2020年,该案取证存在哪些困难?吴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其妻子作为知情的保险受益者,应如何处理?怎样使案件达到最佳社会效果?

案件受理后,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会同医保部门、公安机关共计梳理出交通领域医保基金诈骗案类案线索20余条。为审慎考虑此类案件的社会影响,公检双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完整性进行充分磋商研讨,最终将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确立为工作重点,以培育医保诈骗典型案例思维引领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着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以检察能动履职守牢医保“钱袋子”。针对犯罪发生时间与嫌疑人逮捕时间跨度较长影响取证等问题,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多次引导侦查补充证据,明确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界限。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不同情况与实际造成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秉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对因法治意识淡薄、主观恶性较小、骗取金额较少且积极退赃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对羁押必要性进行适格审查;对于知情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充分释法说理,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展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温度。

如何规范医保基金管理,更好保护群众“救命钱”?结合本案及其他相关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机制漏洞,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把打击医保诈骗犯罪作为检护民生重点工作持续抓实,尽快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与行政机关形成打击医保基金诈骗、维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锐劲合力。

检察官说法:

医保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属于医保诈骗行为,医保领域的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参保人员应珍惜自己的医保信用,切莫因贪图利益而触碰法律红线,任何企图“薅医保金羊毛”的不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些情况,医保不予以支付: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来源:隆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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