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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刊发+1:改变传统思维模式深化“三个管理”
时间:2026-0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保山市检察院检察长牵头,市检察院案管办、隆阳区检察院参与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改变传统思维模式深化“三个管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刊、全国百种重点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人民检察》刊发。这是保山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推动“三个管理”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继《做好业务数据分析 服务检察履职办案》被《人民检察》刊发后,保山市检察机关又一篇被《人民检察》刊载的理论研究文章


检察理论研究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保山市检察机关始终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细抓实自最高检全面部署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以来,市检察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深刻把握“三个管理”作为检察管理方式变革的核心要义,带头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检察长深入办案一线调研,梳理总结全市检察机关“三个管理”实践中的鲜活经验与创新举措,精准剖析当前检察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出“业务管理为统领、案件管理为关键、质量管理为核心”的检察管理现代化思路,系统构建了契合基层检察实际的管理优化路径。


《人民检察》作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的主阵地,兼具权威性、指导性与实践性,其刊发的成果代表着检察理论研究的较高水平。保山市检察机关该篇论文被刊发,既是对保山检察理论研究质量的认可,也为全国检察机关交流“三个管理”实践经验提供了基层样本。论文中关于“三个管理”与高质效办案深度融合的创新思考,将为推动检察管理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一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始终把检察理论研究摆在重要位置,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研用结合”的良好格局。院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申报研究课题、撰写理论文章,带动全市检察人员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聚焦实践热点难点堵点开展检察理论调查研究2025年,5篇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一体推进检察办案、法律监督、社会治理、理论研究,促进理论研究“量”“质”双提升,让检察理论研究成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引擎”和“前沿哨所”,助推全市检察机关更好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初审:王文德

复审:李生虎

终审:龚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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