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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18-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和保障保山跨越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积极投入平安保山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93人,提起公诉3035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批捕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和宣扬恐怖主义犯罪4人。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依法逮捕38人,提起公诉207人。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批准逮捕483人,提起公诉642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严惩毒品犯罪,批准逮捕854人,提起公诉998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合破解毒品检验鉴定等难题,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积极参与解决怀孕、哺乳、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等涉罪特殊人群看守所无法关押、监狱无法收监等难题,市检察院被评为涉毒特殊群体打处收押工作先进集体。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办案风险预判、隐患排查、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6件。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推行领导包案、律师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检信访化解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联合接访制度,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申诉案件39件,对72名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61.6万元,帮助解决就学、就医、低保等现实困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市检察院、腾冲市院、昌宁县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扫黄禁赌、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针对社会治理漏洞和发案规律,提出完善“打、防、控”体系建设的检察建议。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园区宣传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发现脱管漏管87人,提出收监检察建议44件,均被采纳纠正。

二、充分发挥检察保障作用,服务保山经济发展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做好检察环节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

着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结合保山实际,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深入县区、园区、企业走访调研,制定下发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在保山工贸园区成立检察室,开展“检园共建”,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保护非公经济合法权益。

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6人,提起公诉203人。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抽调力量组建专案组,依法审查批捕公安部督办的“7 ·13”新型传销专案,提前介入、及时批捕起诉涉案金额近10亿元、卷宗数量多达1500余册的“聚源·众筹”特大网络集资诈骗案。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略)。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8件9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31万余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6件77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3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24件。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12件16人。深入开展劝返追逃专项工作,成功抓获和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名。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对市内13个在建重点项目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案件剖析82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9件,组织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64次。5份调查报告和检察建议获省检察院表彰,《交通系统职务犯罪情况调查》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调查报告”。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623件,26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被取消市场准入资格。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落实中央改革部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在办案件侦查终结和线索清理移送、涉案款物处置等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始终保持队伍思想稳定,确保机构、职能和人员顺利转隶。

四、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人权司法保护,防止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积极推动建立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警良性互动关系,试行在公安边防部门派驻检察官制度。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8人,撤案55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1件(次),不批捕383人,不起诉132人,追捕40人,追诉116人,追捕追诉的漏犯有罪判决率达100%。如市院办理的姜小美等运输毒品案,对在逃的嫌疑人马继苏、罗赵发、李义红追诉后,法院分别判处马继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罗赵发、李义红有期徒刑十年。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次),对适用法律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裁定抗诉24件,法院采纳率为86%。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推动以裁判监督为主向多元化监督模式的转变。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8件,对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8件。关注弱势群体保护,办理为农民工追讨劳务报酬等支持起诉案件14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153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4件。强化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的检察,提示催办案件286件321人,继续保持全市超期羁押零记录。

五、坚持司法为民,维护民生民利

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35件44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加大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深入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7次,结合办案提出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建议。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多渠道为挂钩扶贫村协调项目资金2300余万元,帮助发展产业、修筑道路、新建卫生院和村委会办公楼,实施灯光亮化、环境整治、安全饮水、校安工程等,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向行政机关发出涉及食品药品管理领域检察建议,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104种。严厉打击走私缅甸黄牛和酒类的案件,维护食品安全。

加强妇女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校园欺凌等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办案机制,对52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腾冲市院办理了全省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建立“检·爱”工作室、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实施“小太阳”困境儿童观护工程,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建立“检察+高校+社工”的未检工作模式。市检察院未检处被省妇儿工委表彰为“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隆阳区院干警赵静丽被全国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市检察院对服刑罪犯未成年子女帮扶救助事例被评为“全省未检优秀事例”,施甸县院办理的留守妇女危害公共安全案被评为“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六、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优化检察权配置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检察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检察官员额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初步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成为常态。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遴选制度和司法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推行扁平化管理,全市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6个精简整合为5—8个。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树立刑事司法新理念,构建侦查起诉新模式,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派员参加庭前会议、列席审委会31次。认真落实律师阅卷、会见、通信和申请调查取证等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按照非法证据排除的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制定保山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摸排案件线索10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3件,在全省非试点地区首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4件。诉前监督及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在非试点地区居全省前列。

推行阳光检务。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496条、重要案件信息314条、法律文书1598份,主动接受监督。建成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为76名律师开通手机微信案件信息绑定功能,接受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主动推送案件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升检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质量和水平,市检察院检务大厅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推行检察新闻发言人制度,实现两微一端市县两级全覆盖,切实增进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互信。

七、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以党建为统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创建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热潮,引导检察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方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教育,传播法治正能量,弘扬检察主旋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涌现出“云南最美检察人物”张桂琼、“最美家庭”段德荣等先进典型,市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

加强自身监督。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和实时动态监督,对280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整改司法不规范等问题114个。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报告工作4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2次。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社会评价调查中,满意率为92.27%,排名全省第二。

加强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开展系统内首次巡察,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真正压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警示教育力度,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活动,着力加强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零容忍。

加强基层建设。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保障下倾,多方协调资金300余万元,与省院同步建成覆盖两级检察院的电子检务六大平台,努力实现以信息化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现代化,以电子检务推动检察工作升级转型。以“八化”建设为目标,扎实开展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落实帮扶措施,促进基层院建设均衡发展。昌宁县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高检院表彰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施甸、龙陵县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是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措施和能力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二是队伍的素质和执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和职业保障的措施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司法不规范的问题尚未完全杜绝,对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基层基础建设仍然薄弱,特别是基层院人才短缺、量少质弱、人才难进难留等问题还很突出。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推动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建议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开创新时代保山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大局。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十九大定位的新时代、明确的新矛盾、收获的新思想、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实现新转变。按照十九大的新部署,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依法打击侵害企业产权、危害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犯罪,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校园暴力等犯罪。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平安法治保山建设。

三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防范各类风险,维护公共安全。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探索推行检察官联系社区制度,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依法严惩乡村振兴、教育、就业、社会保障领域的犯罪,强化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

四是加强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贯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增强监督刚性、注重监督实效、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能力上求突破,全面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强化权利保障、权力监督和公共利益司法保护,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妥善解决未入额人员分流使用、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发展等问题。重视检察辅助人员的配备,构建以检察官为中心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完善和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抓住关键节点强化监督制约。探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衔接机制,确保检察工作与监察工作有效衔接。

六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精神培育,紧紧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专业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持之以恒强基层打基础,落实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措施,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应用水平。持续正风肃纪,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有为,为开创新时代保山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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