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0日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玉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保山篇章,全力打好“十四五”收官战,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更高水平平安保山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夯实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基层基础。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53人,起诉2976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制定妨害国(边)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及量刑细则,建立“五大平台”协同惩治跨境犯罪,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738人。吴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周某某等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涉枪爆”、“黄赌毒”、“盗抢骗”犯罪59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上级交办的丽江“12·22”及隆阳区“8·27”涉黑恶犯罪专案。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7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3人,依法办理2件30人涉案赌资2亿余元的跨境网络赌博案。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425人,不起诉280人。对挥刀行凶人进行反击造成轻伤的茶某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加大工作力度,检察环节追赃挽损579万元。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279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8.37%,量刑建议采纳率99.1%,一审服判率98.87%,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深化醉驾治理,起诉危险驾驶犯罪561人,同比下降19.5%。开展法治宣传375场,受教育群众9.88万人,1个集体获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1个案例入选全省网络法治宣传优秀案例。参与矛盾纠纷前端预防调处84起,化解矛盾45起。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医保基金和酒店民宿监管等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采纳率100%。《“交通一体化办案中心”创新轻罪治理新模式》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优秀典型案例。
二、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营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法治环境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积极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职务犯罪71人(含结转16人),其中涉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6人。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率100%,量刑建议由市院统一把关,确保量刑均衡。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9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移送线索3条,排查涉殡葬领域案件17件28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
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4人,办理“5·29”合同诈骗案,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传销、非法集资犯罪4件6人,起诉洗钱犯罪4件4人,郭某凤洗钱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依法纠治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持续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10人。联合公安机关排查清理涉企“挂案”,助力行业创新创造,起诉涉知识产权犯罪4人。
助力营造公正司法环境。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对反映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线索认真研判,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依法立案侦查徇私枉法犯罪3人,严惩司法腐败。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
巩固拓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起诉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犯罪1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立办易燃易爆风险点、防雷检测、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等公益诉讼案。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罪47人,全面履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相关部门整顿保山牛肉市场,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强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权益保障,开展司法救助37人、发放救助金46万元。常态化参与欠薪治理,支持14个班(组)的劳动者依法维权。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入开展“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6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7件。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240份,督促落实入职查询2031人次,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和帮扶救助56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76人次,督促有关部门将11名学生送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夏令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59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4.63万人次。“腾·爱”未检入选全省“七彩未检”检察品牌。
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如我在访”意识,提升初信初访化解成功率,受理信访545件,回复率、答复率均为100%。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办理等制度,院领导包案37件、主持检察听证7件。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0余年的亲情财产权纠纷,该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深化“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案件3178件,对重点风险的18件统筹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积极推动检察办案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参与接访、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2件。
四、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合力开创法治保山建设新局面
坚持检察工作聚焦到法律监督上,落脚到履职办案上,尊重和保障人权,推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公正司法和法治社会建设。
做强刑事检察“基本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开展监督48件,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2人。追捕、追诉47人,侦查活动监督意见采纳率93.96%,“两项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进行交流。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抗诉意见采纳率100%。综合运用纠违、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监督意见采纳率100%。依法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管场所、社区矫正监督,监督意见采纳率均为100%。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4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审判、执行发出检察建议52份。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出抗诉1件获法院改判。完成2022年以来法院办理的“大标的”民商事案件、“小标的”终本执行案件筛查与同步监督。10件检察和解、审违监督、执行监督案件被上级院认定为高质效案件。
有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监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27件,邵某某行政生效裁判抗诉案获省高院支持。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依法提出检察意见80件,防止当罚不罚。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办理一批婚姻类行政违法监督和隆阳区某村民小组申请监督等案件。
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以“三江一山”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其他法定领域公益保护为重点,立办公益诉讼检察案件94件,其中立办行政公益诉讼8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均获法院支持。持续助力“红火蚁”等外来物种防控。开展“茶马古道”、“滇西抗战”文物保护和“食药安全益路行”、“闲置校舍”等专项活动。立办古茶树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清理古茶树12868株,推动某建设项目移植的416株古茶树全部溯源到位并加强保护。立办“滇西抗战”文物和遗址、遗迹保护案件8件,推动松山战役旧址14.88亩土地划归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助推实施滇缅公路惠通桥及相关纪念性遗址展示利用工程项目。对涉及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18名被告人提出惩罚性赔偿。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监督,精准筛查并立案8件。立办闲置校舍公益诉讼案6件,督促有关部门明晰产权、处置利用闲置校舍94所。
五、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全面管党治检,持续提升检察队伍建设能力和水平。
思想政治建设走深走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理论学习研讨395场次,实现政治轮训全覆盖。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9项、重大案件14件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一号界碑》检察品牌获“云南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天使的翅膀》获评“云南省优秀办案故事”,重大主题宣传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
检察管理迈上新台阶。统筹运用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数据质量监管、办案质效分析、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方式,一体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聚焦高质效监督办案,开展“每案必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9次1142件,无重大瑕疵、不合格案件。全年无无罪判决、撤回起诉、判处免刑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和省级优质案件、高质效案件、典型案例45件,检察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深化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97个,成案150件,实现“四大检察”应用全覆盖。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42件。
正风肃纪反腐成效显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违规吃喝、违规饮酒、“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等专项整治,从严抓实队伍教育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政治生态和机关作风持续向上向好。开展全市检察机关2024年财务收支内部审计以及十八大以来财经纪律自查自纠,对梳理出的155个问题以清单化抓实整改。持续抓好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回头看”和省检察院内部审计,以及巡视巡察、政治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人财物案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记录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项410件。常态化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基础更加牢固,2025年全市检察人员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情形。
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风革命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开展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15次。协助任免基层院班子成员9人次、市院班子成员2人,领导班子结构更加优化。大力培育领军型、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开展各级各类培训2177人次,遴选初任检察官3名,12人新进省级检察人才库。5个集体和6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昌宁县检察院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隆阳区检察院被授予“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腾冲市检察院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2人被荣记“二等功”、“三等功”,2人获评“云南省优秀公诉人”、“云南省优秀阳光监督员”,2人获最高检、司法部通报表扬。检察理论成果实现“量”、“质”双提升,5篇获省级以上优秀征文。检察保障进一步夯实,争取600余万元的建设项目落地见效。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履职制约。积极配合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工作调研等,推动建立《保山市政协民主监督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试行)》,持续开展对“两会”期间听取意见建议书面答复工作,对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53条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办理情况。走访人大代表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31人次。组织开展检察公开听证161件365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210件,助力阳光检察提质增效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构建“现场+互联网+异地”多元化阅卷格局,提供律师阅卷1200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保山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检察工作还有差距。一是服务大局的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差距,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仍有提升空间;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质效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差距,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十五五”宏伟蓝图和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两个维护”政治原则,筑牢政治忠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检察之力守护好“国门”安全。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服务经济发展。围绕保山强化项目支撑、产业支撑、要素支撑、工作支撑等重点工作,主动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产业发展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经济绿色转型发展,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
三、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立场,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安全、生态、食药、社保、医疗、消费、就业、教育等领域,强化民生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依法惩治、精准帮教,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层分级分类干预矫治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衔接联动,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突出惩治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惩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进边疆民族团结进步。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加注重保障公民人身自由、财产安全、人格尊严。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甄别纠正冤错案件。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严惩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五、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法治进步。以检察改革为动力,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强化民事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体推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突出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持续推进“三江一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六、聚焦党的自我革命,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持续强化检察业务、案件、质量管理,做实“每案必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巡察、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抓实“三个规定”执行,加大甄别核查、案件倒查力度。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转作风提效能,持续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
各位代表,新起点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接续奋斗,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保山篇章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