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作用,切实保护高黎贡山生态环境。近日,腾冲市检察院联合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同向发力,打出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
4月22日,四部门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主管单位共同建立执法情况和公益诉讼线索交流会商和研判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4月24日,为进一步落实《意见》要求,“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共建基地”及“巡回检察室”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成立。腾冲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晓庆和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挂牌仪式,并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界头管护站进行了实地调研。
此次腾冲市以高黎贡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多部门签订《意见》、共建保护基地、设立巡回检察室,标志着腾冲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下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最终推进多部门互促共赢、共治共建长效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生态保护合力,为腾冲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