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施甸县林长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以保护野生动植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施甸县甸阳镇赶集街天进行法治宣传,旨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大群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营造社会民众关注、支持和参与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拉横幅、设展板、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什么是“林长制”“林长+检察长制”“森林警长制”,展示了云南省常见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科普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自觉抵制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破坏和食用。
全面推进“林长制”“林长+检察长制”“森林警长制”以来,施甸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下一步,施甸县将进一步强化“三长”联动,合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孟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