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前夕,龙陵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在双拥工作中,龙陵县检察院发挥党建引领,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双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不断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上贡献检察力量。全面履行强边固防职责,促进检警协作,建立高效沟通、协作配合、全面监督、共建共享、联防共治的“五大平台”工作机制,重拳惩治涉毒、走私、妨害国(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扛牢“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的责任,聚焦“小”案大“做”,高质效办好每一起身边的“小案”,答好检察“民生卷”。积极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促双拥工作不断深入,为退役军人家属提供司法救助,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家属利益。
【初审:王文德 复审:李生虎 终审:武凡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