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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检察】打造轻伤害办案团队 促类案高质效办理
时间:2024-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稳定,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于轻伤害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占比较大的实际,以高质效办案作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于2023年8月,成立轻伤害案件办案团队,积极探索多元化路径化解社会矛盾,通过高质效办理轻伤害案件促进社会治理,并逐步建立轻伤害案件治理体系。

实现故意伤害案件“集中办”“专业办”。组建检察官办案团队办理故意伤害案件,严格依法全面审查案件主客观方面的证据,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机械定性,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双方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的证据,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等的区别,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

健全轻伤害类案检警协作机制。有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一方面强化引导侦查工作,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将庭审证据标准及时传导至侦查阶段,保证案件质量。另一方面协同公安机关在办理轻伤害案件中贯彻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在侦、诉环节全方位做好犯罪嫌疑人释法教育工作,积极化解当事双方之间的矛盾,有效避免案结事不了。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案件具体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一方面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当事人达成和解谅解,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依法不捕不诉;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即使是轻伤害案件,也要依法从严惩处。

加强检察听证的适用。对羁押必要性、拟不捕不诉案件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代表、案件当事人等到场参加听证。听证过程中,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将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理由进行说明,受邀参加听证的人员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努力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

强化普法宣传和多元化渠道解纷。通过定期组织检察官深入乡镇普法宣传,把法治理念向基层播撒,推动基层群众全民守法,防患于未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适用人民调解和刑事和解制度,通过搭建一体化调解平台,充分引入社会调解力量,加强刑事和解和人民调解的对接,助力轻罪治理之路越走越宽。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轻伤害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加强监督,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有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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