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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检察】庭审观摩面对面 以案释法促廉洁
时间:2024-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2日,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穆某某受贿一案在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腾冲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纪委监委干部、卫健委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共30余人进行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穆某某在担任某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供应、药品配送、就业、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程序规范严谨,公诉人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有序进行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和公诉意见的发表。在讯问环节,检察官紧扣指控罪名的构成要件进行发问,层层递进;在举证、质证环节,重点对证明案件关键事实的证据进行展示;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和量刑建议等进行充分论证。被告人穆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庭审实质化的效果。

公诉人通过本案当庭进行了警示教育,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提出,廉洁奉公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品格,清除腐败是党心民心之所向。然而,还是有少数领导干部,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故犯,以身试法,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被告人穆某某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但却将手中的权力收受他人贿赂,其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同时也损害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旁听人员表示,此次庭审活动是一次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课和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牢记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底色,更加自觉当好廉洁自律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下一步,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活动,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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