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基层动态
【昌宁检察】放学后的“法治充电课” 为幼儿教师筑牢安全防线
时间:2025-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4日下午,当最后一个孩子被家长接回家,柯街镇中心幼儿园的白日喧闹渐渐平息。然而,一间教室的灯光却再次亮起,20余名刚结束一天教学工作的老师,整齐地坐回课桌前,等待着一场为他们量身打造的“法治充电课”。



“学生受伤谁担责?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来学习《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相关责任规定……”被聘为柯街镇中心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干警结合《民法典》相关法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向幼儿教师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幼儿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学生动态,保持和家长的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幼儿在校园的情况。



“2020年5月,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当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检察干警从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谁有强制报告义务、哪些情况需要强制报告、向谁报告等方面进行讲解,建议幼儿园不断健全完善幼儿上下学时段接送人员的管理制度,时刻关注幼儿状态,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在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察干警结合《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就如何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播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检察干警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相关法条学习,向幼儿教师普及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知识,引导幼儿园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加强保护,防范个人信息非法处理活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检校携手,共护成长。下步工作中,昌宁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来源: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