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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检察】初夏,那场开在社区的听证会
时间:2026-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初夏,傍晚的余晖漫过社区活动室斑驳的窗格,洒在那枚高悬的金色国徽上。

检察官合上案卷,望向窗外陆续落座的居民——有摇着蒲扇的老人,有刚下班还穿着工装的年轻人,还有几个好奇探头的孩子。她想起一个月前第一次翻看这本案卷时,心里那份沉甸甸的纠结。

那是一桩因狗叫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老周与老田本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一天傍晚,老田遛狗时,狗突然大叫,恰好吓到了老周的孙女。眼看孙女受惊哭闹,老周的火气“噌”地蹿上来,与老田发生口角。争执愈演愈烈,老周一时冲动,抄起路边的板凳朝老田身上打去。

经鉴定,老田构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问题摆在了检察官面前。

“案子不大,可要是‘一诉了之’,两个家庭的‘梁子’就算结下了。”检察官合上卷宗,心里有了打算。她合计着,这类因偶发小事引发的邻里冲突,症结在“气”,化解关键也在“气”。要想顺顺当当把事解决,最好也能在社区的乡音俚语中了结。

检察官开始两边跑。先找老周,老周蹲在自家门口,不住地搓手叹气:“怪我,都怪我,当时脑袋一热,下手没轻没重……”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孙女吓着了,我心疼;可把人家打了,我这心里更不是滋味。”检察官点点头,又去敲老田的门。老田还在气头上,拍着茶几说:“遛个狗就挨一顿打,我招谁惹谁了?”检察官耐心倾听着,等老田把一肚子怨气倒完,才慢慢开口:“老周是急脾气,可她确实知道错了。您想想,您那狗一叫,吓着人家孩子,人家也是护犊心切。”

一次,两次,三次……检察官一次次上门。渐渐地,老周凑齐了赔偿款,一分不少送到老田手上,又当着老田的面深深鞠了一躬,声音发颤:“对不住,真对不住。”老田看着老周花白的头发,沉默了半晌,叹了口气:“算了,你也是为了孩子。”她收下赔偿款,郑重写下谅解书。

“冰”化了,可案子还没了。检察官琢磨着,这是个普普通通的案子,但背后有值得说道的道理。她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而且,把会场设在两个人住的那个社区——把听证会开到老百姓的家门口。

那天下午,社区活动室的长桌前坐满了人。老周和老田分坐两旁,中间隔着几把椅子,也隔着那些消了气的仇怨。听证会由检察官主持,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还有不少闻讯赶来的社区居民。

检察官先把案情的来龙去脉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又对照法条,把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一条一条讲得明明白白。之后,听证员们围绕案情询问细节,你一言我一语,把事实理得清清楚楚。

听证员老倪率先开口:“老周没前科,这回是一时冲动,事后认罪认罚、全额赔偿,也拿到了谅解书。法条上写得明白,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不起诉——这个案子,够得上。”另一位听证员接过话头:“把案子放在社区听证,咱们这些街坊邻居都看在眼里。老周是诚心悔过,老田也真心原谅,该给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老周作最后陈述时,站起身,嘴唇哆嗦了好一会儿,才挤出一句:“我错了,谢谢检察官,谢谢老田。”她朝老田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老田忙站起来,伸手扶了一把。那一扶,两个人紧绷了几个月的肩膀,终于塌了下来。

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老周作相对不起诉。检察官当场宣布结果,活动室里响起一阵掌声,那是街坊邻居们最朴实的认可。

听证会散了,日头也快落了。检察官收拾材料时,一位旁听的大妈凑过来,说:“这样好,有啥恩怨当面说开了,比啥都强。”检察官笑了笑,心想,这一趟没白跑。

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创新运用“上门听证”这一工作方式,将听证室“搬”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充分依托基层组织、综治中心,邀请群众参与,既为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公开化、规范化的平台,也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促进群众法治观念的养成。下一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检察听证开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在“家门口”得到实现。


来源: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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