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照本宣科念法条,不是程式化的会议记录,这一次,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两套“护盾+标尺”,分别走进隆阳区水寨中学、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保山市第六小学,给他们送上适配各自年龄段的法治课堂,让法律走出文本,落到课间、家庭、网络这些少年真实生活场景里。
针对不少孩子觉得法律严肃刻板的固有印象,宣讲现场,检察官做了通俗拆解:家规规范家庭言行,校规维护校园秩序,法律就是全社会都要遵守的“最大规矩”。
面对步入青春期的中学生,宣讲侧重风险警示与行为边界厘清。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检察官从“小事的边界”切入:打闹和欺凌的区别是什么?随口辱骂、恶意孤立、冲动打架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哪些日常行为正在滑向不良行为的红线?结合现实中青少年容易踩坑的场景——网络上传播谣言、私自大额充值、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泄露他人隐私,把“自由不等于随心所欲”讲进课堂。
同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同学们人身尊严、受教育权如何被法律托底;遭遇伤害、欺凌时,法律不是一纸文书,是可以勇敢求助的底气。针对青春期家庭沟通难题,延伸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不只是对家长的要求,也引导学生理解家庭保护的意义,学会和家人理性沟通,懂得向家庭、学校、检察机关寻求帮助。课堂穿插互动提问,不少同学举手说出自己遇到的困惑,在一问一答间分清“什么能做、什么绝对不能碰”。
小学生的课堂换了一套更柔软的打开方式。检察官不用晦涩术语,把法律比作童年的“保护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小朋友:任何人不可以随意伤害、羞辱我们;个人姓名、家庭住址、家长电话不能随便向外泄露;遇到欺负不要沉默,要敢于告诉老师和父母。结合校园日常,区分玩笑打闹与恶意欺凌,教会孩子拒绝伤害、不做欺凌者、不当冷漠旁观者。
用小故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醒坏习惯如果放任不管,会慢慢变成大问题。同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理念传递给在场师生,家庭的关爱陪伴是孩子成长的底色,监护不仅仅是家长的责任,也需要孩子学会表达感受、双向沟通。现场气氛轻松活跃,孩子们听得专注,在心中埋下自我保护、敬畏规则的种子。
此次宣讲坚持家校同护,跳出单一学生教育视角,系统解读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明确家庭、学校、司法协同育人责任,推动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下一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推行分学段、精准化、常态化普法模式,杜绝“大水漫灌”式宣讲,持续把法律条文转化为青少年听得懂、用得上的成长准则,以常态化法治浸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向阳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