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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检文明】置入检察事业文明因子,擦亮“全国文明单位”金字招牌
时间:2020-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截至目前,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职工119名,其中在编干警82名,聘用制书记员27名,合同制人员10名。有内设机构17个、派出机构1个。领导班子7名(非党1名、女性1名)。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保山市检察院创建和巩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平台提升检察品位的平台,全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了作风优良、业绩突出、服务优质、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机关风貌。




领导有力,强化班子带创建。该院党组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确立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践,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检察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路子,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高标准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检察人员整体素质,推进检察工作,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路。院党组认真落实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的职责,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和工作规划,明确目标,分步推进,确保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一年上一个新台阶。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以模范表率带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常态长效,完善机制推创建。建立常态工作机制,采取有计划、有统筹、有责任、有痕迹、有宣传、有督查“六有”举措做到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有监督、有考核。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盯责任、落实、督查三项重点,制定《保山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文明建设各项指标下达到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加压推进。建立经费保障制度,设立专项经费并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精神文明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创建活动纳入目标考核和绩效考评,与评先选优、干部奖惩相挂钩,推动创建工作热情不减,氛围不淡,力度不衰。干部职工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参与率≥95%,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满意度≥90%。




多措并举,营造氛围促创建。因地制宜搞好阵地建设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文明创建宣传海报、视频,在楼道、电梯、食堂、草坪等适宜位置悬挂公益宣传画,张贴文明温馨提示语,布置文化长廊,干警发送核心价值观、道德规范宣传单、文明言行提示卡,利用“两微一端”传播文明风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节日主题演讲、党史和法治知识竞赛、文明讲堂等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调动了全员创建热情,形成了强大创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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