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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青少年维权岗”上的“巾帼兵”
时间:2020-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彩云之南滇西边陲的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有一个团结、务实、充满活力与朝气的集体,活跃着一群勇于进取、不断创新、锐意开拓的“娘子军”,有一支恪守和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让党和人民信赖满意的巾帼兵,她们来自龙陵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检部门。自该院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成立以来,她们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依法保障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青少年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用青春的激情、汗水和心血,精心呵护青少年的成长;她们用检察官的忠诚、执着和奉献,续写着美丽、浪漫的人生,诠释着法与理、情与爱的真义。



一以贯之,把握立法思想和精神

“少年强则国强”,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意义深远。龙陵县检察院党组对青少年维权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小组,办公室在司法体制改革前设在公诉科,改革后设在第二检察部,由一名副检察长主抓,先后指定多名年轻女干警具体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担当起该院办理未成人维权的重任。

地处祖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龙陵县,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毒品、校园欺凌、性侵等犯罪呈多发趋势。新时代,其青少年人犯罪在生理、心理上的反映有了新的特点,犯罪的成因变得复杂多变,犯罪后的帮教面临许多困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任务艰巨,如何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是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对此,她们制定出台《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方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办理制度》《未成年人案件亲情会见制度》《未成年人案件进展情况告之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等,使青少年维权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

      在具体的工作中,她们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增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维权意识、帮教意识,自觉地把维权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在宽与严中进退,在情与法中徘徊,更好地彰显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司法人文关怀。

近年来,她们对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批捕54人,起诉5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1人。与龙陵县平达中学开展检校共建,该校荣膺“云南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2019年,受理的113人的涉黑案件,其中1人为未成年人;受理16人的涉恶案件,其中3人为未成年人,均正在办理中;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社会危险性小、符合法律规定的3名未成年人变更了强制措施;适时介入侦查案件15人,监督撤销案件1件。




多管齐下,创新思路大胆实践

年轻人自有朝气、激情和活力,女干警本身具有细腻亲和的特质。她们在办理案件中始终恪守“教育、感化、挽救”的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快速、简洁、有效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办案方法和模式。

根据既往的办案经验和发案情况研判,她们创立了“内部、外部、多部门联动”“关注人身、关注心理”“一个目标为了儿童”之“三二一龙陵未检儿童保护机制”,获省级院和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

一方面突出讯问和出庭公诉两个环节:按提讯的法定程序,在看守所这个特殊环境里对在押的未成年人进行心贴心地交流,轻言细语般地沟通,苦口婆心地开展法制宣讲和帮教,促其悔过自新,认罪伏法;在庭审的特定环境,针对每一具体的案件情况,从找准“切入点” “感化点”入手,精心准备公诉词,以保证在公诉时深刻剖析犯罪原因、社会危害性、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应吸取的教训,既对未成年被告人起到帮教作用,也给旁听的群众予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明显的庭审效果。

另一方面,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她们还注意延伸帮教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办案影响,每一起案件均做到走访未成年人家属、邻居和村基层组织,既注意走访犯罪嫌疑人一方,又注意走访被害方,社会调查率达到100%。如办理的段某某、杨某某强奸未成年被害人一案,为了减轻对被害人及其家庭的伤害,她们深入被害人家中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及法治宣传教育,不仅保护了其应当享有的权益,也给其家庭如何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受到教育,从而达到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重在预防教育、监督、制度并重

“关口前移,重在预防”,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原则。中小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正规教育最集中的地方,送法入校,抢占这块主阵地,将法治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校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意义非凡。

她们在县三个完中、部分小学、幼儿园建立了法治副校长制度,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以座谈、报告、互动等形式,零距离与在校学生接触,在推动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落实的同时,对他们宣讲法律,对他们容易受到侵害的几类犯罪作普法教育和防范教育,教给他们一些简单实用的对付违法犯罪的方法,在警示和防范方面均收到较好效果,受到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欢迎。

同时,她们将触角深入到社区、“儿童之家”、扶贫挂钩点等,借“全国安全日”“检察开放日”等关键时间点,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日活动,结合禁毒防艾、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宣传,专题法治宣传35场,挂牌成立“儿童之家”2个,上街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联合团县委、县教育局、关工委向多个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多份。

目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正在拍摄未检微电影、建设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和在全县建设法治图书角,以供青少年学习、了解掌握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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