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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劳动者风采】满分!龙陵县检察院妇女儿童工作获优秀等次
时间:2020-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龙陵县妇儿工委公布了2019年度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考核结果,龙陵县检察院以满分100分的成绩评为优秀等次。



近年来,龙陵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县两级“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打造队伍,提升维权工作能力。扎实推进未检工作队伍建设,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办案组,承担“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职能,由具有多年未检工作经验的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和业务指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办理机制,提高干警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能力。




       群策群力,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力。加强与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在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加强与妇联等单位的沟通配合,开展评选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广大女干警传承良好家风、弘扬社会美德,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建章立制,构建维权长效机制。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变得复杂多变,犯罪后的帮教面临许多困难的情况,院立足办案实际,制定出台《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方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办理制度》《未成年人案件亲情会见制度》《未成年人案件进展情况告之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等,使青少年维权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




       担当作为,落实严惩与保护并重。立足检察职责,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严厉打击、严厉惩处、绝不姑息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近年来,院对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批捕54人,起诉5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1人。在具体的工作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增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维权意识、帮教意识,根据既往的办案经验和发案情况研判,创立了“内部、外部、多部门联动”“关注人身、关注心理”“一个目标为了儿童”“三二一龙陵未检儿童保护机制”。




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2019年,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9名同志担任县各级学校法治副校长。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桥原以上率下,深入龙陵县第一中学开展法治讲座,以实际行动抓好最高检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其他法治副校长均深入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




2020年,我院将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牢记检察初心、践行检察使命,努力使我院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桥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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