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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雨:奉献一颗心 办好每一案
时间:2021-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叫杨建雨,2010年考入昌宁县人民检察院,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检察官。从检10年来,我始终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用忠诚诠释检察担当,以信仰筑牢公平正义,将热爱烙印在心里、将责任扛在肩上,用亲手办理的一件件案子诠释着守望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


    扫黑除恶有深挖彻查的决心


惩恶扬善,我信奉铁肩担道义。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打响,付某某等5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涉黑案件,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犯罪事实多、犯罪持续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如何办好该案?我院迅速抽调6名干警组建办案团队,实现专案专班专办,我成为了办案团队中的一员。审查逮捕阶段,我和我的团队成员主动与侦查机关对接,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前两个星期就进驻专案办案点,实行公安机关边侦查、检察机关边审查的同步跟进措施,在引导侦查、全面收集证据的同时,较好解决了审查逮捕期限短的问题,为该案顺利审查批准逮捕工作奠定了基础。审查起诉阶段,加班加点、集中分析、团队讨论成为了常态,我们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时2个月零26天,完成了55册案卷的审查,制作了48026万多字的审查报告,1.5万字的起诉书,顺利将该案提起公诉,最终付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利剑出鞘扫黑恶,弘扬正气彰正义,看着一个个黑恶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我深刻感受到了检察官职业的庄严和神圣。


    监督的底气来自用心


依法监督,我用情用心。201510月下旬,我已经到了孕晚期,准备请假待产,而丈夫远在昆明上班。恰在此时,公安机关向我院报捕了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行行长于某某涉嫌犯罪的案件,涉案资金达2000多万元,涉及证人、被害人近50人,社会影响较大,这个案件谁来办?作为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的我,不能看着这么复杂的案件在眼前一走了之。于是我当仁不让,延缓了请假时间,承办了该案,通过细致审查,制作了100余页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对犯罪嫌疑人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意见9条。并在案件审查中发现于某某涉案资金中有一千多万元被赵某某以各种理由骗走后挥霍,根据在案证据的情况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对赵某某进行追捕,追捕到案后经依法审判,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群众冷暖常记在心


群众大小事,我愿意奉献一颗心。虽然长期在刑检部门工作,过程很艰辛,但我深深爱上了这份打击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特殊工作。201910月,院党组将我调配至第三检察部,负责主抓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工作。监督不是高人一等,必须技高一筹。没有过硬的法律监督本领如何去监督别人?还记得刚到第三检察部时,我有过茫然,倍感压力,边学习边办案边实践成为了当时我的工作状态。一步一步,我不断增强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履职能力。“没有您们检察院的帮助,我家要背上百多万的债务,我不知要如何感谢您们!”这是在今年1月,李某和高某红到昌宁县检察院给第三检察部送来“立检为公,热心为民”字样的锦旗时发生的一幕。在201710月,范某兵持“兹有李某欠范某兵茶叶款123万余元”的欠条一份,以李某、高某红夫妻二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偿还欠款123万余元。人民法院受理后,因原告持有被告签名的欠条,于是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达成由李某、高某红给付范某兵茶叶款123万余元。该案调解结案后,范某兵及其父母于20197月,又持一份有李某、高某红签名欠茶叶款163万余元的欠条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偿还购买茶叶欠款163万余元。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二被告认为163万余元欠款已包含在123万余元中的欠款中,原告属于重复起诉,遂到检察机关进行反映,请求监督,帮助查明事实真相。通过初步审查后,我觉得这个案件确有蹊跷,很有可能构成民事虚假诉讼,并依职权受理审查该案。案件立案受理后,我随即开展调查核实,一起虚假诉讼案件逐渐浮出水面。经审查认定原告李某、高某红与被告范某兵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且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范某兵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欠条”与李某、高某红笔迹样本不是同一人所写,系范某兵单方面伪造。后我以“原审认定案件事实错误、原审调解书认定事实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欠条’系伪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撤销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范某兵的诉讼请求。”202011月,昌宁县法院对范某兵与李某、高某红虚假诉讼案作出再审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再审建议。我深深感受到:民之所盼,丝发必兴,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案件,感知群众冷暖,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我们检察官不懈的追求和努力。

“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从检以来,我先后被县委、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我深深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未来,我将永远奋斗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道路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锻造铁一般的理想信念、责任担当、过硬本领、纪律作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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