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6月30日,中共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中共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会议由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治刚主持。


本次市检察院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大会表决通过了本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在随后召开的新一届机关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副书记。
郑治刚代表新选举产生的机关党委班子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定不负众望,加强学习,以身作则,全力以赴地抓好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