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检察院检察官鲁国秀同志被中共昌宁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鲁国秀同志现任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1986年7月出生,200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7月通过遴选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从检以来,她不畏艰苦,勇挑重担,用自己对检察事业的挚爱和追求,忠实履行着法律赋予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用“匠心从检”扮靓了身上的“检察蓝”。
该同志爱岗敬业,践行司法为民初心。2019年8月至今,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和检委会议题191件。面对每一个案件,她都始终永葆司法为民情怀,做细做实调查和审查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体现了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宗旨。2022年至2023年,承办的2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她勤思善学,争当检察业务标兵。2018年入选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师资库,2019年12月荣获“保山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称号,2022年9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2021年6-11月被上级检察院抽调参与办理一起重大涉黑专案。担任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委员,协助支部书记做严、做实支部工作,巩固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被院党支部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院党组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她学用结合,积极传播法治理念。《民法典》颁布后,她加入了昌宁县民法典宣讲团,对《民法典》的体例、制度与创新、重大意义等进行宣讲。2023年开展的普法专项行动中,她通过普法情景剧、专题讲座、法律沙龙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普法宣传。致力于法学理论研究,2010至2016年期间出版合著《机动车交通事故及高度危险责任例解与法律适用》,在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云南财经大学学报发表论文2篇。2020年4月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大业务培训教材中公益诉讼教材的编写工作。2020年1篇调研报告获云南省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二等优秀成果。2022年1篇课题报告被《云南政法研究》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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