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昌宁县检察院向5名符合条件的案件申请人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4.3万元,缓解了申请人因案件导致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贫困当事人的心坎上。
该5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均由刑事检察部门移交,涉及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集中发放过程中,检察官鼓励他们尽快走出阴影,重拾生活信心,用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开启生活新篇章。
今年以来,昌宁县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际工作中,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多渠道、多层面开展司法救助,争取做到“应救尽救”。
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件,其中未成年3人,低保户3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1人,使因案致困的当事人能通过检察机关享受国家司法救助,感受检察温暖。
下步工作中,该院将继续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让司法救助金的“及时雨”流入百姓家中,温暖百姓心田,真正实现国家司法救助有速度、有温度、有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