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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4名刑事被害人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时间:2022-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隆阳区检察院对4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1万元该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始终将司法为民、扶危济困的理念贯穿办案始终,不断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实现了短期救助和长效救助相结合,司法救助和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结合。




坚持积极主动救助。隆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通过转变救助理念,在办案中主动发现救助线索,发挥了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主动性。该院在办案中发现,被救助人吉某某系聋哑人,其长子被精神病人刺死后未得到一分钱的赔偿。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案被害人龚某甲生前是家庭唯一劳动力,患有精神病的兄弟龚某乙现正在医院治疗,丈夫已故。原案被告人杨某未对被害人吉某某一家进行任何经济赔偿,存在因案致贫、因案增贫的风险。随后该院立即联系吉某某,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坚持快速及时救助。通过开通司法救助案件“绿色通道”,加快案件的受理、调查、评估、审批流程,做到了司法救助规范及时,实现了扶危济困目的。该院通过调阅原案卷宗材料,询问被害人及其亲属,实地走访申请人所在的镇、村两级有关部门调查了解,认为申请人吉某某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和《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应予救助的情形,在对该案优先办理同时加快审批节奏,及时对吉某某实施了救助,一周内将救助款发放到位。


坚持多元化救助。在经济救助的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层次的救助模式,实现了短期救助和长期救助相结合,传递了司法温情。该院在办案中发现申请人吉某某尚还有人身意外险未办理,协调区法院、村委会,为吉某某一家申请办理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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