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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昌宁县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付某某等54人涉黑犯罪案
时间:2019-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7日至8日昌宁县检察院派出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付某某等54人涉黑犯罪一案。据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的首例涉黑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 自2016年底以来,被告人付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李某某、辉某某等人在该县柯街镇、田园镇等地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逐步形成了以付某某、王某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马某某、字某某、赵某、段某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茶某某、张某某等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逐步通过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利用公职人员的包庇、纵容,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抢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2月18日,昌宁县公安局以付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等移送昌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我院于同年5月14日依法提起公诉。并于8月7日至8日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昌宁县检察院第一例移送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的涉黑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程度高。昌宁县检察院对办理此案高度重视,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专案组,该案也是昌宁县检察院首次实行“捕诉合一”办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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