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质,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4月11日,保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隆阳区板桥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知晓关注、支持国家安全,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活动期间,检察干警通过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增强活动氛围,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此次活动向群众普及了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体系涵盖的16种安全等知识,详细讲解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和义务,引导群众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倡导大家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及时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此次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充分认识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提高了人民群众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增强了维护国家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社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