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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检简介
时间:2018-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山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一带一路”的前沿阵地。地处云南省西部,内与大理州、临沧市、怒江州、德宏州毗邻,外与缅甸山水相连,距省会昆明498公里,国土面积19637平方公里,国境线长167.78公里。


保山下辖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5个县(市、区),总人口261万人,有世居少数民族12,华侨、归侨、侨眷50余万人,全国重点侨乡。


保山文化厚重,素有“滇西文献名邦”之誉。孕育了辛亥革命元老、北洋政府代总理李根源,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艾思奇,爱国华侨领袖梁金山,共产党人的楷模杨善洲等杰出人物。


保山资源富集,素有“珠宝之都”“温泉之都”“休闲之都”美誉。年平均气温16℃,是极具潜力的旅游圣地。


近年来,保山全力实施高速发展改革创新平安法治三严三实扶贫攻坚碧水蓝天工程,着力打造实力、幸福、开放、创新、法治、美丽保山,积极开创边疆地区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与保山这方热土相濡以沫、共沐繁昌的保山检察,风风雨雨几十载,经历过无数跌宕起伏的磨砺,始终如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着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保山检察从1955年成立至今,经历过个主要发展阶段。


伴随着保山和平解放,1955年6月15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山分院成立,管辖现在德宏、保山两州市区域。


1956年5月,随德宏建州和保山专区撤销,保山分院改称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迁到芒市。


1964年2月,恢复保山分院建制,1969年12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被撤销。


1978年10月,恢复重建。


2017年10月,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机构、职能和人员整体转隶到国家监察机关。


保山市院下辖隆阳区院、施甸县院、腾冲市院、龙陵县院、昌宁县院五个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13,实有302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03人、司法辅助人员149人、司法行政人员50人;工勤编制29,实有28人。市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7,实有75人;工勤编制5,实有5人。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通过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等司法活动行使法律监督权。【(一)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五)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六)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七)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近年来,保山市检察院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明确“抓班子、带队伍,抓办案、促业务,抓科技、求效率,抓作风、严管理,抓纪律、保廉洁,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举措,推动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建设“公信型、服务型、智慧型”检察机关,谱写了检察工作发展新篇章。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业绩考评中,2015年综合排名全省第8名,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一。2016年综合排名全省第6名,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排名全省第一。2017年综合排名位列B类地区第一名,其中,考评总得分869.35,位居全省第一;业务项目考评中,反贪、侦监、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六项均位居全省第一;综合项目考评中,业务部门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排名全省第一;第三方对社会评价调查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院工作人员对检察机关社会评价满意率3项,排名全省第一,取得了保山检察史上最好成绩。


我们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2015-2017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596人;提起公诉8136人。提前介入、及时批捕起诉涉案金额近10亿元、卷宗数量多达1500余册的“聚源·众筹”特大网络集资诈骗案。市院公诉部门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云南省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质量优秀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市院未检处被评为“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3件未检案(事)例获评全省精品案(事)例。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5年至2017年10月自侦部门转隶时,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6件25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95万元。其中查办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9人2017年是保山历史上立案侦查案件数量最多的一年,立办78件93人。市院反贪局被表彰为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立办贪污贿赂案件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龙陵县院反贪局被表彰为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先进单位,腾冲市院被表彰为2014-2016年度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先进单位。坚持惩防并举,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2017年,3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保山市交通系统职务犯罪情况调查》获评全省“十佳调查报告”,另有4份预防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获评“优秀”。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如市院公诉处追诉的走私运输毒品案主犯李某某,被法院判处死刑。市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办理的于某某土地确权行政纠纷申诉案获得改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百优案件”。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办理诉前监督案件403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6件,诉前监督和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居全省非试点地区前列。促成有关部门收回欠缴的水资源占用费、水土保持费及国有土地出让金1.09亿余元。


我们始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十条措施》,党建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全市交流。市院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昌宁县院党总支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禁毒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被省院纪检组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借鉴。

深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在两级院均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检察系统创建为市级文明行业、昌宁县院创建为全国文明单位后,2017年11月,市院被中央文明委表彰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昌宁县院经复评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原反贪局副局长石清佩同志被高检院追记一等功、被评为“2013年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段德荣家庭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最美家庭”;张桂琼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被评为首届“云南省最美检察人物”。

大力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检察队伍司法办案能力素质的提升,先后有28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十佳公诉人”“十佳办案能手”等省级以上业务能手。市院司法警察支队、昌宁县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扎实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推进基层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五个基层院均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昌宁县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连续三届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我们始终狠抓检务保障建设,创新科技应用助推规范化。

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成了司法鉴定中心,充分利用检察网络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检务保障系统、机要通道等网络办公办案平台,实现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有效融合,市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大力加强执法保障设施建设。多方争取筹措资金9998万元,新建了施甸、腾冲县院的办公办案用房和市院专业技术用房,改建和扩建了龙陵、昌宁县院的办公办案用房,全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院改建了党组会、检委会会议室,提高了议事决策的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建成了条码化赃、证物保管室和安全规范的枪弹库、室内射击场,以及标准化的机要密码机房、监控全覆盖的安防系统、执勤考勤门禁系统。2018年,自筹资金建成全省首家功能齐全的司法警察训练基地。

积极加强后勤保障设施建设。加强机关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的规范化、人性化建设,建成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房以及干警餐厅、招待室、理发室、淋浴室等基础设施,既方便了上下级院出差办案干警的工作生活,又营造了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我们始终坚持服务民生工作大局,保障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打造“一站式服务”检务大厅。按照窗口行业的标准,在市区主要街道精心打造了集20余项检察业务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检务大厅,零距离服务群众。被评价为云南省首家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检务大厅”,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深度报道。被命名为云南省“巾帼文明岗”。市院和隆阳、腾冲、昌宁等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多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015—2017年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43.6万元。

立足职能服务和保障民生。先后出台了保障和服务“园区”建设、企业发展、“三农”工作三个实施意见;集中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打击侵害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三个专项活动,建立驻保山市工贸园区检察室,全力护航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多措并举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多渠道争取资金5000余万元、项目70余个。其中,市院争取和协调扶持资金2337万元,单位公用经费投入35.897万元,帮助大岭岗村实施道路硬化工程,新修和硬化道路5条共18.1公里;实施灯光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42盏;实施管池工程,修建蓄水池35座,架设输水管道6200米;实施坡改梯工程,改造土地345亩;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帮助修建化粪池102口、配备垃圾转运车4辆和垃圾箱40个;实施校安工程,帮助村校修建教学楼和运动场;实施经果林工程,新栽种花椒9850亩,砂仁、坚果1930亩;自筹资金新建村委会办公楼和医务室。帮助保山猪养殖龙头户扩大生产规模,培训了一批电焊技术工人和养蜂致富带头人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以温泉之都的热度、休闲之都的风度、珠宝之都的硬度、文献名邦的厚度,用心描绘“十三五”保山检察蓝图,推动检察事业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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