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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让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再“流浪”
时间:2021-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农药包装已经成为了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严重威胁到农村环境安全、水系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2020827日,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该《办法》自101日起施行,要求县级相关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管职责。龙陵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此进行专门调研,发现单位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到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不完善,农户、农资店等回收主体义务没有落实到位,销售、台账混乱,农民环保意识不强,农药包装废弃物仍有大量乱丢弃等现象。


对此,2020121日至9日,龙陵县检察院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向相关行政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各相关行政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办法》,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落实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同时组织全县10个乡镇农药经营业主、100亩以上种植大户、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培训会,强调认真贯彻落实《龙陵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与其签订了处理承诺书,要求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至归集点或农药经营店,店主不得拒收。并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不反弹,推进龙陵县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共建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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