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传统村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结合传统村落中“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对云南世居少数民族阿昌族传统古村落“蛮旦村”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蛮旦村于2013年8月被列入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是云南省世居少数民族阿昌族在龙陵县的主要聚居地之一,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情、特有的建筑形式、美丽的乡土风貌,有重要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价值和旅游资源开发价值。但从蛮旦村现状来看,村民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不足,新建的房屋已经普遍放弃传统阿昌族民居传统样式,不注重保留原始风貌;村落内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防灾抗灾能力弱,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检察履职】
经进一步的调查发现,目前芒麦村蛮旦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新建项目不注重保持传统村落的原始风貌,农户新建房屋正在逐渐失去原有民族特色,当地传统文化正面临流失的风险。二是新农村工程建设未能与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协调一致,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处于较低水平,不利于传统古村落的活态传承。三是对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发掘研究不足,部分民族传统技艺传承面临断代,有失传风险。四是传统建筑电线布线不规范,居民消防意识差,存在火灾隐患等。传统古村落正在逐渐失去特有民族风情和原始风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10月31日,龙陵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科学规划管理传统村落建设发展,强化宣传提示提高村民保护意识,加强部门间协作齐抓共管,不断加强芒麦村蛮旦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行政机关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积极履职。龙山镇人民政府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在传统古村落中新建房屋时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逐渐形成保护民族文化特色的意识。积极申报项目,对受损的民族特色进行抢救性修复,将传统古村落保护措施纳入村规民约,形成长效保护机制。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传统文化开发保护并重,科学编制了《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蛮旦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龙陵县阿昌族传统文化资料汇编》。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意见》。龙陵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联合县住建局、龙山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完成对传统村落和文物古建筑存在的问题进行勘察,形成评估报告。在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统一行动,协调一致,对全县的传统村落、历史名村和特色村寨进行了全面地排查,制定了保护措施和方案,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典型意义】
传统村落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社会价值,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对于传承民族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针对本地传统村落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协同住建、文旅、应急管理、乡镇政府等部门共同履职,统筹解决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发掘研究、规划建设、开发利用、资金政策等一系列问题,在解决个案问题的同时,推动本地区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以点带面,从管理层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科学保护体系,确保传统村落随着新时代发展活态延续,达到习近平总书记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